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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控强奸,经过律师争取检察院作出不予起诉决定

2018年3月21日  江西宜春律师   http://www.jxyclvs.com/
 【案情简介】李某(化名)于2012年初认识一女,该女以某些手段引诱李某与其通奸,后因纠纷控告李某强奸。后李某被佛山市南海区某派出所以涉嫌强奸罪为由拘留并逮捕。【案情分析与进展】本律师接到本案后,立即去南海看守所会见了李某,并向检察院阅取了案宗资料。后,本律师发现公安所取证据有瑕疵。并以此为由向检察院提交了书面说明并要求进行非法证据排除。经过本律师的努力,检察院最终采取了我的建议,作出了不予起诉决定书,并将李某释放!【成功关键】1、仔细查阅证据材料,找到证据的漏洞;            2、及时有效地与办案机关进行沟通,阐明理由和依据,成功地说服了办案机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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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: 林文明 [南昌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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